突然接到省工伤康复中心的电话,说我的诊断说明已经从社保局转到那边,他们看到我现在的左脚还是受限制的,问我要不要去那边进行康复治疗。我觉得很突然,只是当初在住院的时候,有一个病友也是工伤,一个月后也去了康复治疗中心。听起来是一个静奍的好去处,只是感觉有点象安享晚年的感觉。
不过不管怎么说,还是觉得比较厚道的。去疗养一个月,不用自己花钱,工资照发。何乐而不为呢?说真的,上周返公司上班后还真的有那么一丁点后悔,放着基本自由的带薪假不休,跑到公司里来干坐干什么?现在有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再休一段时间了。但是我现在真的需要休息吗?我自己认为其实是不需要的。休息了两个多月,怎么着也够了。想当初上学的时候,两个月的暑假都有一种让人想过都过不下去的感觉(当然,小学时代的暑假例外)。现在好不容易能走动一点了,最想做的就是出去逛逛,去大自然里呆上一阵子,做做心理上的放松,不要再呆在房子小空间里休息到发霉了。
那我又真的需要这康复治疗吗?到现在为止,我的脚还是不正常的,尽管能走了,但是我还是希望能做到象以前那样不瘸不拐,可是目前做不到。出院已经一个月了,也就是说下地走路已经一个月了,依旧没有康复,脚还是会有点浮肿。做一做康复治疗也许会有帮助。而且是在从化,那个被广州人称之为温泉之乡的地方,位落处更有一个有趣的名字叫作“流溪河”,很象家乡的名字。只是一想到住院那样无聊的日子,我真的有些后怕。也许在康复中心住院不必象以前那样成天躺在床上,可以四处活动活动,但是看到那么多的病人,也不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,在康复医院住的,估计多数是坏胳膊坏腿的,或者就是些不能言语之类的人。当然,我这里并没有什么歧视,只是看到好好的人变成那样,心里挺憋屈的。当初住院的时候,只要电视里一出现医院或伤病类的节目,我就会换台。心有余悸呀。
真的还有必要去康复中心吗?
昨天有人跟我说“雁过留声,人过留名”,在他的地盘上踩过却什么也没留下太不厚道了;还说如果再这样下去,就要使用封莫道不消魂杀大权将我“干掉”。天地良心啊!!!竟然还说是被逼的...
不过呢,想想也是应该留下点什么的!所以决定改变...
如果去康复中心对你的伤有帮助的话,我觉得你还是应该去的!虽然对着那么多的病人会很不舒服,但或者那里风景优美呢,在欣赏风景的同时又对伤有好处,何乐而不为呢!伤好了,出去游玩也好,投入工作也好,想怎么过就怎么过,不是吗!
什么时候去啊?
不去了。